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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白领乘电梯见“鬼”吓昏数小时

 本报讯(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徐征)电梯第一次打开,一个带“血”的身体躺在电梯口,旁边坐着身穿护士服的女子,手里拿个东西;电梯第二次打开,一个披头散发的人,慢慢向着电梯爬行,缓缓伸出手。这不是《电梯惊魂》里的场面,而是发生在下班时间沈阳一幢写字楼里,一位女白领被吓昏。同乘电梯的同事也非常愤怒,“恶作剧也得有限度,这样不顾别人的感受,太可耻了。”

 

  第一次开门:带“血”的身体 旁边坐着一“护士”

  女孩小新和小梦都在沈阳沈河区银河国际大厦B座写字楼上班,每天17时,是公司的下班时间。

  昨日17时10分许,小梦和小新照常下班走进了大厦电梯。小梦说,包括她俩在内电梯里一共五个人,其中四人是同事,另一人拿着摄影器材站在后面,还有一把轮椅靠近门口,占了不少地方。从19楼下到1楼,电梯中间停了两次。

  小梦先进的电梯,站在靠边的位置,面朝电梯口;小新最后一个进电梯,因为有轮椅在,只能站在轮椅前方,背朝电梯门。

  小梦说,电梯第一次开门的时候,小新回了一下头,接着就发出一声尖叫,小梦听见声音往外看,一人躺在电梯口,身上流“血”,但看不清哪里伤了,还有一名穿着护士装的女子,像是在检查躺着的人的身体,手里拿着一个东西,“看见我们害怕,那‘女护士’拿东西往电梯里伸了一下,我感觉自己吓得快不会喘气了。”

  然而,这只是开始。

 

   第二次开门:欲往电梯里爬的“贞子”

  小梦叫大家赶紧关电梯,心情稍作平复后,小梦注意到小新大口喘气,脸色惨白,双手捂着胸口,眼神也有点发直,“很明显被吓得很严重。”

  小梦说,小新是距离电梯门最近的人,恐怖场景会非常清楚地展现在她面前,“我侧身站着,瞄一眼后马上转头还害怕呢,何况是小新?”

  本以为恐怖的场景就此结束,可几十秒后,电梯再次打开,接下来的一幕,让小新崩溃大哭,晕倒入院。

  电梯门再次打开后,刚刚缓过点儿神的小新又习惯性地回了一下头,“地上有个特别像‘贞子’打扮的人想往电梯里爬,穿着白衣服,还伸出手想往电梯里够,我看不见脸,但感觉非常狰狞,从小新的角度看,简直就跟恐怖片一样,‘鬼’就伸手够她呢!”小梦说。

 

  女孩被吓号啕大哭 随后昏倒

  电梯门马上被关上,这回终于到了一楼了,但此时,小新已经浑身无力,瑟瑟发抖。小梦把她扶到大厅里坐了一会儿,小新不停地大口喘气和抽泣,在给家人打电话时更是控制不住地号啕大哭。

  这过程中,小梦一边安慰小新,一边打电话告诉其他同事,“我想让大家都小心点儿,我猜到可能是有人想拍我们被吓到的画面,正好电梯里还有人拿着设备。恶作剧也要有个限度,这样不顾别人的感受,太可耻了。”

  小梦打了几个电话后,哭泣不止的小新突然晕倒。

  在120和警察都来了以后,小梦听见警察问其中一名男子姓什么,男子回答:姓罗。随后,男子被带往北站派出所。

 

  事发四个多小时后女孩仍未苏醒

  昨日18时30分许,事情已过去一个小时,小新也得到急救处理,但依然昏迷不醒。小梦一直陪在她身边,脸色也是惨白。

  医生表示,由于惊吓过度,小新晕倒昏迷,眼下尚需观察,但问题不算太大。值得注意的是,小新苏醒后可能会出现害怕乘坐电梯、害怕黑天等心理问题。

  截至昨日21时40分,小新已经转往其他医院,但仍未苏醒。

 

  心理医生

  复合型创伤 严重者会昏迷甚至死亡

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心理专家刘长辉说,经历两次恐怖场景后,会给当事人造成复合型创伤,“如果第一次创伤勉强可以自我愈合,那么紧接着的第二次创伤,则会带来很大影响,昏迷甚至死亡。”

  刘长辉说,经历创伤后,有的当事人会出现部分遗忘或全部遗忘当时经历的情况;还可能对当时的场景只字不提,不言、不语甚至死亡。对于这种情况,在确定其身体没有问题的情况下,要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,并让其能充分休息,重要的家人要陪伴在侧。

  “强烈谴责制造这种恐怖场景的人,这种行为会给其他人带来严重的身心伤害。”刘长辉说。

 

  律师

  构成侵权行为可主张两种赔偿

 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曾祥辉表示,制造恐怖场景,使得当事人因惊吓过度而晕倒,甚至带来其他伤害,已经侵犯了当事人的权益,构成侵权行为。

  当事人可以从两方面要求侵权者对其赔偿。一方面是实际赔偿,包括就医费用、误工费、护理费等;另一方面,该侵权行为如果对当事人以后的生活带来心理影响,且需要进行心理疏导,可以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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